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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集中活动日创新行动方案、“创红旗支部 做模范党员”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21 18:32
 

 

关于印发《南宁市直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南宁市直机关党员集中活动日创新行动方案》

《南宁市直机关“创红旗支部  做模范党员”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各两新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总体要求,进一步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经研究,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提升行动、党员集中活动日创新行动、“创红旗支部  做模范党员”活动。现将三个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南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南宁市直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

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激发“三会一课”活力,提升“三会一课”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市直机关党组织、市本级两新党组织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提升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三会一课”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等问题,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全市持续推进“六大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排头兵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时间安排: 2018年5月——2019年12月。

三、行动内容

(一)进一步拓展“三会一课”内容

突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全面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学习党章党规等,不断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突出党性锻炼。积极组织党员利用红色教育基地等开展党性教育,真正让党员深入了解党情国情世情,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突出宗旨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积极发挥专业特长和部门优势,千方百计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突出教育内容的针对性。抓住党员干部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针对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的新变化,充分挖掘爱国主义信仰、理想信念教育、个人学习成长等方面鲜活事例,找准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本机关、本单位重要决策部署同开展“三会一课”的结合点,精心谋划“三会一课”的主题和内容,将宏观的主题微观化、单一的主题多元化,使“三会一课”内容更加丰富多彩。

(二)进一步丰富“三会一课”形式

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三会一课”,坚持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集中和分散相结合、会议和活动相结合、学习和实践相结合,根据机关、两新组织实际,灵活采取座谈交流、专家讲座、观看电影录像、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报告会、演讲会、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活动。进一步打破单位、行业、地域界限,开展部门与部门、支部与支部之间协作共创党建品牌项目,广泛推动“三会一课”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服务对象、进教育基地等做法,做到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既触及灵魂又接地气,使“三会一课”更有时代气息,更为党员喜闻乐见,富有吸引力

(三)进一步创新“三会一课”手段

充分借助网络技术,着力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应用等现代信息手段,广泛构建“网上党校”“网上党支部”“手机党校”等灵活开放的党员教育体系,组织开展线上“三会一课”,为党员学习提供快捷服务

(四)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台账

党支部要用好市委组织部与市直机关工委印发的《南宁市基层党组织党的组织生活记录本》、《南宁市直属各机关党组织会议纪录本》,规范建立“一簿两本四档案”(“一簿”即党员交纳党费登记簿;“两本”即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党员“三会一课”学习记录本;“四档”即支部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干部等基本信息档案,支部工作、学习、议事、开展活动等材料档案,发展党员工作档案,支部工作经费开支等财务管理档案)。要有专门的档案盒、档案柜,有专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员,及时收集、整理各类台账资料,确保党支部基本资料完整齐全丰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开展“三会一课”质量提升行动已纳入今年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重要内容,各机关党组织、两新党组织要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议程,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带头推动工作开展。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或副书记要具体抓,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    

(二)精心谋划,制定方案

各党组织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三会一课”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哪些工作不够规范就着重整改,哪些工作质量不够高就着重提升”的原则,列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工作。各党组织实施方案纸质版于5月30日(星期三)前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备案。

(三)树立典型,示范引领

各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质量提升行动,注重培树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三会一课”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持续开展。结合开展的“创红旗支部  做模范党员”活动,年底各党组织要按要求向工委推荐党支部、党员参加红旗支部和模范党员评比,工委将对红旗支部、模范党员进行表扬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各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检查或抽查的形式,对所属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质量提升行动进行检查。工委将组织力量对各党支部进行检查,对工作抓得实抓得好抓出实效的党组织给予通报表扬,对马虎应对、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


南宁市直机关党员集中活动日创新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研究,决定在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市本级两新党组织中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创新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创新行动,进一步促进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凝聚力,夯实基层基础,为我市持续推进“六大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排头兵,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创新行动内容

每月15日是市直机关党员集中活动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按照每月设计一个活动主题、至少开展一项活动的要求开展。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创新:

(一)内容创新

紧密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和形势发展需要,针对性、创造性的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方针政策、党章党规,开展党性教育、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注重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三会一课”、与脱贫攻坚工作、与党员志愿服务、与民主议事等结合起来,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和职能职责,充分挖掘本地的文化资源和历史素材,自主设计反映党员愿望、贴近群众需求、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组织生活氛围,使每名党员都能成为党员集中活动日的参与者、宣传者。

(二)形式创新

党员集中活动日的形式要贴近新时代,适应新形势,根据内容需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及党员的年龄层次、文化程度、接受能力等因素来确定,以收到最佳活动效果。采取定期上党课或组织参观邓颖超纪念馆,李明瑞、韦拔群烈士纪念馆等红色资源以及组织参观“那考河”“南南铝”“南宁 中关村创新示范基地”等现场教学培训基地的形式,强化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采取集中和分散的形式,组织开展党员承诺、亮牌示范、结对帮扶、党员进社区等主题志愿活动,强化党员服务群众意识;采取开展“三会一课”的形式,进一步严肃党的组织生活;采取文化活动的形式,增加“党员活动日”的生动性;采取网上党校、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为集中活动日活动提供便捷服务。要注重仪式感,营造庄重氛围,凝聚奋发向上、砥砺前行的精神力量。

(三)管理创新

各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创新党员集中活动日管理方式,使党员集中活动日成为打造战斗堡垒的重要手段,成为党员展示自我的广阔平台。各党组织要完善党员集中活动日的管理监督机制,将党员集中活动日纳入党建目标管理制检查考评内容。党支部要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从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党员参与率、党员评价等方面评估活动效果,不断提高活动成效;要科学运用活动成果,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年底党员评定等次的重要参考。要建立专门活动档案,确保每次活动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收集归档。

(四)理念创新

坚持党员的主体地位,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让广大党员成为活动日的“主角”,激活广大党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改变支部书记唱“独角戏”的做法。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活动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党员集中活动日是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补充,是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重要平台,是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途径。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去年开展活动的经验,把党员集中活动日创新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确保责任落实。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活动,带头深入基层,引领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党员集中活动日创新行动。

(二)加大宣传引导,落实工作保障。要充分运用党务公开栏、简报、手机、网站等媒介,深入宣传党员集中活动日的重要意义,及时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为创新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营造浓厚的氛围,引导广大党员把参加活动日的过程转化为增强党性、塑造形象的过程,转化为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过程。

(三)严明活动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各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创新行动的指导,工委将随机抽查各党组织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创新行动的情况。

(四)做好活动总结,推荐优秀案例。各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党员集中活动日创新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本单位本系统推广党员集中活动日创新行动成功案例。年底,各党组织要向工委提交1—2个党员集中活动日创新案例(本级党组织或下属党组织的案例均可),工委将从中筛选优秀案例汇编成册,并在南宁机关党建杂志和南宁机关党建网刊发。


南宁市直机关“创红旗支部  做模范党员”

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总体要求,进一步丰富创先争优活动载体,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市本级两新党组织开展“创红旗支部,做模范党员”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结合今年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创红旗支部  做模范党员”活动,激发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一个支部一盏灯,一名党员一面旗”的目标,推动南宁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奋力谱写新时代南宁机关党建发展新篇章,推动首府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发展。

二、创建标准

一)红旗党支部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党支部领导班子健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成为支部的主心骨和“领头雁”

2.党员模范作用突出

党员党性强、作风正、业务好。增强“四个意识”,牢记党的宗旨,爱岗敬业,热情服务群众,勇于担当,党员获得上级党组织授予的各种荣誉较多。

3.工作机制完善

党支部各种规章制度健全,操作性强,切合实际,“三会一课”、党员集中活动日、党员学习、民主评议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4.工作业绩显著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支部活动与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党建推动业务工作深入发展。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多次获得上级党组织授予各种荣誉称号。“三会一课”质量提升行动、党员集中活动日创新行动成效显著。

5、群众反映良好

党员作风扎实,为民服务意识强,依法行政,清廉高效。党支部在党员群众中威信较高,党员在基层群众中形象较好。

(二)模范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四个服从”。带头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党忠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抵制“四风”问题。

2.宗旨意识牢固

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宗旨,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带头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乐于奉献,顾全大局,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主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组织纪律性强

认真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积极主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三会一课”质量提升行动和党员集中活动日创新行动中表现积极。对党忠诚,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4.工作业绩突出

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进取,锐意创新。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在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5月

结合本单位实际,专题研究,精心谋划,认真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及时召开动员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将活动精神和要求传达至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2019年12月

扎扎实实抓好本单位“创红旗支部  做模范党员”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将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单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努力调动党支部和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增强活动成效。

(三)总结表扬阶段

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8年年底。

第二阶段:2019年年底。

各级党组织按要求,每年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分析问题,评出单位本级的红旗支部和模范党员。原则上评出的红旗支部不超过所属党支部总数的1/3(党支部总数在3个以下的,可评定1个),模范党员不超过所属党员总数的20%(党员人数在5人以下的,可评定1人),并按机关工委要求每年推荐一定数量的红旗支部和模范党员参加市直机关评定(具体要求下文另行通知,机关工委直管的党支部直接参加市直机关红旗支部的评定),工委将对市直机关红旗支部、模范党员进行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创红旗支部  做模范党员”活动已列入今年党建目标责任制考评,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指导,经常督查检查所属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细化方案。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针对本系统本单位特点,细化活动方案,量化活动标准。注重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突出特色,呈现亮点,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创红旗支部  做模范党员”活动。

(三)加强宣传。牢固树立“求真务实抓党建”的理念,始终着眼于抓基层、强基础,注重在结合、渗透、融合上做文章。及时总结和宣传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身边的典型推动创建活动的持续开展,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中共南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印发

 

 

 

 

南直党工通〔201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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